IT先鋒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生咨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院動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知公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: 首頁 > 學院動態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于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規范做好課程材料歸檔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:2023-06-26   來源:    閱讀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院各教研室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要求,從本學期開始,各專業的必修課(除20、21級電子信息工程和20級電子商務外)期末歸檔材料均按工程認證的要求進行歸檔。課程考試結束后,任課教師須在3天內將2份學生成績登記表交院辦,期末成績歸檔材料于補考后3周內完成并交院辦,具體歸檔材料清單見附件1,各類表格見院網“行政資料下載”中的《樹大信息學院試卷質量標準及歸檔材料相關表格》---工程認證相關表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信息科技學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626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試課程資料清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期 2022-20232 課號: 名稱 任課教師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內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齊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學大綱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授課計劃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含實驗授課計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末A、B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A、B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試卷對課程目標的支撐關系審批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修課不提供

                      6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平時作業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交好、中、差各2份,要求每次都有批改痕跡。使用精品課程平臺等電子作業要求有批改截圖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7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核成績構成審核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勤不算平時成績,除選修課外的其余要求統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8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項成績登記表及總成績計算方法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分項總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9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末成績登記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方成績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試質量分析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以采用老表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程達成度計算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修課不提供,其余要求統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試卷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試卷樣本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交好、中、差各2份樣本掃描件,要求有批改痕跡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程分析報告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資料1、2、3、4、5、7、8、9、10、11、12、14紙質版(第12項為電子稿的打包刻盤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資料1-11、13、14需電子版(打包、刻盤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3)時間要求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學期考試結束后:資料1、2、3、4、5、7、9、10、12紙質版歸檔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學期補考結束后:資料8、11、12(補考試卷)紙質版歸檔;資料1-11、13、14電子版歸檔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久久精品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