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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于2023/2024學年第二學期教材征訂工作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:2023-12-05   來源:    閱讀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屬各部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做好2023-2024學年第二學期教材征訂工作,現將學校教材征訂工作要求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教材選用要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凡選必審。選用的教材(含正式出版的教材、自編講義)必須通過審批才能使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質量為先,選優選新。教材選用必須堅持質量第一。即結合專業發展,及時更新,優先在同類教材中選用近三年出版的國家級、省部級規劃及重點教材和獲獎教材,教育主管部門或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的教材。確實沒有對應教材的,需選擇質量、信譽較好的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,杜絕選用包銷質劣的教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遵循適用原則。選用的教材要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與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,符合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,具有科學性、思想性和先進性,切實提高教材的適用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)嚴格控制自編教材的選用。當某課程國內外確無優新教材時,任課教師應在學校教材征訂時間內填寫《教材審議意見表》(詳見附件2)連同樣書上報學院審批,報送教務處審批,評審通過,公示后方可使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)嚴格把關境外教材選用。選用引進教材要嚴格遵守國家出版物進口管理的有關規定。境外原版教材,原則上不作為教材予以引進和使用,確有需要選用的必須嚴格把關,要正確處理國際化與本土化、引進和吸收的關系,確保選用的引進教材的科學性和價值導向正確,選用引進原版教材的課程必須指定至少一本相應的中文參考教材,申請選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師填寫《教材審議意見表》(詳見附件2)。連同教材1本上報學院審批,提交學校審批,方可用于教學,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權利人授權許可都不得擅自復制、使用外國教材。違反規定復制、出版、使用外國教材者,將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學院的責任,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)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征訂、采購教材或私自向學生推銷、出售教材、講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教材選用、征訂程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各學院成立教材工作領導小組,由學院教學院長任組長,組員應包括學院學術委員會成員代表、教研室主任和有關專家,負責規劃、擬定本單位的普通本科生教材選用、征訂等工作,負責對選用的教材進行全面審核,確保選訂的教材政治性、學術性和教學要求相符,防止出現錯訂、重訂、漏訂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問題。如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,應及時糾正、處理。凡選用教材未報審的,任課教師責任自擔,學院教學院長對學院教材選用負第一責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各位任課教師根據下學期教學任務于125日前填寫教材征訂單(見附件1)報教學團隊/教研室進行審核,教研室將審核后的教材征訂單電子稿于126日前報學院辦公室。如需印刷自編教材、講義等,任課教師需至少在開學前一周填寫“教輔材料印刷報印單”并報教材中心(見附件6)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)教材征訂單經教務處審定后,交后勤保障處審核后教材供應商訂購、發放。教材一經選訂、購入,應按計劃使用,不隨意變動。如確需變更教材,任課教師應在本學期寒假開始之前填寫《教材征訂變更單》(詳見附件3),學院教學院長簽字,并加蓋公章,教材中心予以補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 望各部門遵照執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信息科技學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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